濮阳网讯 台前县打渔陈镇马街村前后邻居马某和李某,前不久因宅基纠纷大打出手,几乎闹出命案。镇调委会了解情况后,迅速组织镇、村联调小组,开展耐心细致、客观公正的调解工作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,并签订了调解协议。这是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狠抓人民调解、防范化解纠纷的一个成功案例。 市司法局局长娄建广昨日向笔者介绍,近年来,面对社会转型、各种矛盾和纠纷叠加的现状,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,夯实基础,创新机制,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突破。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,我市作了典型发言,介绍了经验。 健全组织,壮大队伍,夯实工作基础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,网络建设是基础,队伍建设是关键,工作经费是保障。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,就人民调解组织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。为完善调解网络,我市建立了县区、乡镇办、村居三级调解机构,以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,建立7个行业性、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,形成了横到边、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。明确要求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5人、乡镇办调委会不少于3人、村居调委会12人,并对调解员定目标、定职责、定奖惩,加强培训教育,提高其能力和素质,建设了一支强有力的人民调解员队伍。为强化经费保障,市委、市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,县区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项资金,对各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各专业性、行业性调委会兼职人民调解员补贴标准,都作了明确规定。 创新机制,联调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针对当前社会转型,矛盾纠纷高发多发、表现形式复杂化的现状,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勇于创新,探索出人民调解“三三三”工作机制,即县区、乡镇办、村居调解组织“三级联调”,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“三调联动”,人民调解、法律服务、法治宣传“三项联手”,整合资源,综合处置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“三级联调”是指,凡是村居调委会、乡镇办调委会调解不成的复杂疑难纠纷案件,逐级向上报告,县区、乡镇办调委会及时进行指导,必要时实行两级、三级联合调处。“三调联动”是指,建立、规范人民调解与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和其他行政机关调解的对接机制,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受理公检法机关委托解决的纠纷,配合公安机关参与治安案件引发的纠纷调解,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,配合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和执行纠纷调解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、息诉罢访。“三项联手”的内容包括:人民调解组织与“12348”法律援助热线、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等部门加强配合,协调联动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联系对接公证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部门,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组织司法行政干警、律师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制宣传,化解矛盾纠纷,提供法律服务,实现了资源整合、优势互补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 据统计,今年年初以来,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3662件,调解成功3605件,调解成功率98.44%,排查预防纠纷1274件,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20人,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46人,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,与去年同期相比,矛盾纠纷的调解数、调解成功数分别上升了18.62%、18.41%,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中“第一道防线”的职能作用,为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(吴文士 张学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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